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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购买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2020-09-18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0-068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购买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李宁、李忱和陈忠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收
到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李宁先生、李
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通知,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李宁先生、
李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累计买入公司股份 1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累
计买入金额为 5,522 万元,本次买入的公司股票将锁定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5 月 6 日,李宁先生、李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开始首次买入,公司
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和 2019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
司原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2019-031)、《关于北京泰策科技
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2019-032),上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购买公司股票原因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与泰策科技原股东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闽清华创”或“乙方”)、三明市沙县嘉特思
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沙县嘉特思”或“丙方”)、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通投资”或“丁方”)以及泰策科
技原实际控制人李宁、李忱、陈忠国(以下三人简称为“戊方”)共同签署了《北
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关于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元受让闽清华创、沙县嘉特思及星
通投资持有的泰策科技 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泰策科技 100%
的股权,泰策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事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5 条 “股份购买及相关安排”,乙方、丙方及戊
方共同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乙方、丙方和戊
方合计以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股票代码:SZ.300379)。其中,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乙方、丙方和戊
方合计购买公司股票的对价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4,000 万元、10,000
万元。

    同时,乙方、丙方及戊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承诺进行锁定,锁定期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含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自购买之日起锁定,锁定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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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明确承诺方购买股票的责任和义务,2018 年 11 月 18 日,李宁
先生、李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出具了《承诺函》,由李宁、李忱和陈忠国分别按
照 72%、20%和 8%的比例,承担《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购买公司股票义务,
即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李宁购买不低于 7,200 万元、李忱购买不低于 2,000
万元、陈忠国购买不低于 800 万元。合计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宁累计买入公司股份对价合计 72,304,163.26 元,
李忱累计买入公司股份对价 30,070,148.90 元,陈忠国累计买入公司股份对价
8,367,965.20 元,合计 110,742,277.36 元。

        二、      本次股份买入情况

                                                          买入股份
                                  买入                                   买入股份
           买入      买入                  买入股数        占公司
买入人                            均价                                     对价         锁定期
           方式      期间                  (万股)      总股本比例
                               (元)                                    (万元)
                                                           (%)
           大宗    2020/8/26      40.00       70.00           0.25%       2,800.00
 李宁                                                                                2021/12/31
           交易    2020/9/17      38.00        8.00           0.03%         304.00
    小计                                      78.00           0.28%       3,104.00
           大宗
 李忱              2020/8/31      40.00       50.00           0.18%       2,000.00   2021/12/31
           交易
    小计                                      50.00           0.18%       2,000.00
           大宗
陈忠国             2020/9/17      38.00       11.00           0.04%         418.00   2021/12/31
           交易
    小计                                      11.00           0.04%         418.00
    合计                                     139.00           0.50%       5,522.00

        三、      本次股份买入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买入前持有股份                       本次买入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宁            1,997,347                0.71%              2,777,347             0.99%

        李忱                528,700              0.19%              1,028,700             0.37%

    陈忠国                  201,400              0.07%                311,400             0.11%

        合计            2,727,447                0.97%              4,117,447             1.46%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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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买入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股份买入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购买公司股票义务,即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李宁购买不低于 7,200 万元、李忱购买不低于 2,000 万元、陈忠国购
买不低于 800 万元,合计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截止 2020 年 9 月 17
日,李宁先生买入股份对价 7,230.4163 万元,李忱先生买入股份对价 3,007.0149
万元,陈忠国先生买入股份对价 836.7965 万元,均高于承诺最低买入金额,至
此,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购买公司股份实施完毕。

    五、   备查文件

    李宁先生、李忱先生和陈忠国先生出具的《关于购买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