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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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以电话、当面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乔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经认真严格的审核,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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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并同
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