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即将到期的提示性公告2020-12-1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0-088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即将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表决权委托到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股东张齐
春女士、黄永军先生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张齐
春 女 士将其持有的 33,822,218 股东方通 股份(占表决权委托时 总股本的
12.2088%)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黄永军先生行使。表决权委托
后,黄永军先生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该协议签署之日起 3 年(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委托期限届满之日前 30 日,双方应就委托
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张齐春女士和黄永军先生的通知,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后不再延长。《表决权委托协议》
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齐春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57,68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18%,与其一致行动人朱海东先生、朱曼女士合计持
股 18,284,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表决权委托到期后,张齐春女士持
有股数对应的表决权将恢复为与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一致;黄永军先生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619,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
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相对分散,表决权委托到期后,黄永军先生仍为可支配公
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时考虑其参会股东大会表决、在董事会任职等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
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上市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