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2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
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
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4)
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
企业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