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贤权)2021-04-2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贤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程贤权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0 年度
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
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现场调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在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与列席
了全部会议。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决策,对
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
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
11 4 7 0 0 否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9 份,对 28 个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分别为:
发表 意见
关联会议 意见内容
时间 类型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同意
02-06 二次会议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
同意
04-10 三次会议 的事项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同意
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04-28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同意
07-06 五次会议 的议案事项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
同意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见
07-08 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同意
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同意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同意
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
发表 意见
关联会议 意见内容
时间 类型
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
同意
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同意
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08-11 八次会议 同意
意见
关于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同意
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同意
08-26 九次会议 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同意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0-14 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同意
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0- 第四届董事会第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30 十二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19 年审议的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
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在充分审查候选人资格、了解候选人任职资格、
履职能力、品德素养、兼职情况的基础上,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认真
审议,并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
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19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2020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认
真审议,并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
状况、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
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
到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进行信
息披露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通过现场、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公司的长
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材料、向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 次。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召开董事会的提议;
2、报告期内,无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
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