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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7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725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盈利承        1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 京 泰 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盈 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7257 号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策科技)2020 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53 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
并披露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泰策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泰策科技盈利承诺
实现情况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核工作。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
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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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1]007257 号审核报告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泰策科技编制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0 年度盈利承诺的实现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
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惠增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文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
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2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与北京泰策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策科技)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东方通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购买泰策科技的100%股权,交易总对价60,000万元。
     根据东方通与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明市沙县嘉特思企
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名自然人股东李宁、
李忱、陈忠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泰策科技原股东承诺:泰策科技2018年度-2021年
度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5,200万元、人民币6,760万元、人民
币6,760万元。承诺净利润指“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得到的标的公司某一会计年度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得税税后利润。该项数据应经过甲方认可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应业
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以扣除各项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二、盈利情况实现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
审字[2021]00号《审计报告》。盈利实现情况以该审计报告为基础。
     经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36,280.85元,其中非经
常性损益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7,327.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2.66
所得税影响额                                                                       -13,122.04
                              合计                                                 -74,358.25

     2020年度泰策科技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536,280.85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10,639.10元,故2020年度泰策科
技实现净利润为70,536,280.85元,承诺实现净利润为67,600,000.00元,实现数高于承诺数
2,936,280.85元,实现率为104.34%。




                                                                     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说明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