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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计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1                   2020-04-10
        第二次会议                   管理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第四届监事会
 2                   2020-04-28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第三次会议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3                   2020-07-06
        第四次会议                   权价格的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本次发行
                                   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发行方式和发行
                                   时间;(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5)发行数量;(6)
                                   限售期;(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8)
                                   上市地点;(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10)
                                   决议有效期;《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2020-07-08
        第五次会议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
                                   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20-08-11
        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第四届监事会
 6                   2020-08-26    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第七次会议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7                   2020-10-14
        第八次会议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8                   2020-10-22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9                   2020-10-30
        第十次会议                 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召开及做出的各项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并
列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期内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不符合《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公司监事会开展了监督和
检查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0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3,396,366.51 元,
均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中黄永军先生现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黄永军先生为公司关联方,黄永军先生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进行披露,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北
京微智信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东方通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0 年度,公司严格
按照规定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
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总
体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公司既
定的战略方针,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
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
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
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与质量。
    二、依法履职尽责,继续加强监督职能,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
权益。
    三、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强抵御经营风险能力,更好地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培训学习,提高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
的意识。




    特此报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