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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1-04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5、议案 8、议案 12 为特殊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数码大厦 A 座 22 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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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4,150,566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29.6513%。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069,566 股,占公司
总股数的 15.52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081,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14.12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1,186,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

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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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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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23,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7%;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23,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77%;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33,300,932 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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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23,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4%;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59,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6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00,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2%;
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弃权 2,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3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178%;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0%;
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42%。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00,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2%;
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弃权 2,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3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178%;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0%;
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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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0.0042%。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100,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2%;
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弃权 2,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13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178%;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0%;
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42%。

    12、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167,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0%;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23,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477%;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黄永军先生、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32,956,080 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丽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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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