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209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1-5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2092 号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通)编制的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通《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东方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第1页 大华核字[2022]002092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通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通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东方通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方通证券发行申请 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惠增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文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第2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05 号《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根据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对发行股数和发 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长安平安富贵东方 通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星通资本定向投资 4 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沈惠中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朱曼及黄永军共计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2,852,344 股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426,760.0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总额(含税)10,910,481.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4,516,278.09 元。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25,426,760.00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应 承担而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 9,000,000.00 元后的金额 816,426,760.00 元汇入公司账户。 截止 2016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54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北京分 110907213310202 816,426,760.00 - 已销户 行大望路支行 北京银行中关村 20000001859600011191794 - 已销户 海淀园支行 合 计 816,426,760.00 注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账户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偿债能 力、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结构将有所改善。公司的资产规模、营运资金规模、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该等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4,516,278.09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已使用完毕,其中用于支付收购北京微智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智信业”,2021 年 3 月已更名为“北京东方通网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现金对价 581,000,000.00 元,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33,516,278.09 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814,516,278.0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14,516,278.0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6 年:493,665,885.88 2017 年:320,850,392.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18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期(或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项目完工程 金额的差额 度) 收购微智信业 100%股 1 收购微智信业 100%股权 581,000,000.00 581,000,000.00 581,000,000.00 581,000,000.00 581,000,000.00 581,000,000.00 -- 2016-4-26 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33,516,278.09 233,516,278.09 233,516,278.09 233,516,278.09 233,516,278.09 233,516,278.09 -- 不适用 合计 814,516,278.09 814,516,278.09 814,516,278.09 814,516,278.09 814,516,278.09 814,516,278.09 --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 2020 年末累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8 2019 2020 计实现效益 效益 1 收购微智信业 100%股权 不适用 235,500,000.00 71,321,680.36 70,237,995.88 61,573,830.86 369,908,428.82 是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 --- --- --- --- --- 注:对照表中承诺效益是指微智信业承诺 2015-2018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35,500,000.00 元,2015-2018 年微智信业实际净利润为 238,096,602.08 元,业绩承诺期达到了预计效益。截止 2020 年末累计实现效益 369,908,428.82 元,是微智信业 2015-2020 年 实际效益。 专项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