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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8-05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2-05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永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秘书徐少璞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
半。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股权激励事项及增持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基于
审慎性原则,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永军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
股份 36,190,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6%;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徐少璞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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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 705,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因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徐少璞先生持有股份较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增加 15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更
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投资者利益,拟
增持公司股份。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元。
其中,黄永军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700 万元且不高于 4,500 万元;徐少
璞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且不高于 5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
或自筹资金。

    4、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前提,增持人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7、黄永军先生及徐少璞先生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减持所
增持的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股权激励事项及增持资金安排
等综合原因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
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以更好地促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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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