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二〇二二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9月29日下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2〕02023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北京 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公司”、“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会 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等相关方对 反馈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北 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的含义一致。 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含义如下: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 问题 1 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855.97 万元,主要系 投资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 值为 5,943.52 万元,包括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5 家被投资企业。请发行人结合被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协议约定、投资决策机 制、已投及拟投项目、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的补救措施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上 述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回复: 一、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明细,上述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10,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标准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 的问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 1-2 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1) 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 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 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 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类金融的认定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0 的 有关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855.97万元,具 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是否认定为 被投资单位 2022.6.30 投资时间 投资目的 财务性投资 账面价值 北京核高基软件有限 获取产业链上下游 23.14 2008 年 1 月 否 公司 协同 2017 年 3 月和 6 月;2018 年 11 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 获取产业链上下游 10,832.83 月;2019 年 1 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同 月;2021 年 9 月-12 月 合计 10,855.97 1、北京核高基软件有限公司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京核高基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1 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33% 50.00 2 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33.33% 50.00 1-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33% 50.00 合计 100.00% 150.00 (2)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北京核高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核高基”)是2008年由东方通 与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各股东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各占33.33%。主营业务包 括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3)发行人历次出资过程和未来出资计划 2008 年 1 月,发行人认缴北京核高基软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并于 2008 年 1 月实缴出资金额 50.00 万元。截至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之日, 发行人无进一步出资计划。 (4)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情况 发行人系国家“核高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承 担单位,为更好地实施和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搭建软件测试平台,提升市场 实力,2008年,发行人与北京中科红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人大金仓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北京核高基。北京核高基主要承担LINUX操作系统、数 据库系统、中间件等基础软件之间的适配性测试和开发,并承担基础软件整体与 部分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之间的适配性、集成性测试;同时承担北京市科技计划中 与基础软件相关的联合性研发、服务与测试项目。 公司作为北京核高基的创始股东,为更好地实施和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搭建软件测试平台,提升市场实力而成立北京核高基。公司投资北京核高基软件 有限公司是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有利于公司中间件等基础软件技术 及市场实力提升,并非财务性投资。 2、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00% 19,800.00 2 深圳前海觅贝投资有限公司 1.00% 200.00 合计 100.00% 20,000.00 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现金出资2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杭州海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枫 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2017年2月20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 合伙人杭州海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书》。该产业基金“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杭州清响”)总投资规模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9,800万 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99%,杭州海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 200万元,占认缴总额的1%。杭州清响于2017年2月28日成立。 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设 立的产业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放弃 优先认购权,即同意杭州清响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由杭州海枫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更换为深圳前海觅贝投资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内与新普 通合伙人、管理人签署新的合伙协议等事宜。 (2)发行人出资情况 发行人认缴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 19,800.00 万 元。截至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之日,公司累计实缴 13,160.00 万元。具体如下: 实缴时间 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2017 年 3 月 3,960.00 2017 年 6 月 2,000.00 2018 年 11 月 1,200.00 1-5 2019 年 1 月 2,000.00 2021 年 9 月 1,000.00 2021 年 10 月 1,000.00 2021 年 11 月 1,000.00 2021 年 12 月 1,000.00 合计 13,160.00 公司出资额尚未全部实缴,主要系根据《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后续各期出资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实 际需要确定,于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投资决议后,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 资进度向全体合伙人发出出资通知书。全体合伙人应在接到普通合伙人出资通知 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出资通知书的要求缴付相应的出资额,将相应出资额 缴付至合伙企业指定银行账户。”公司目前实缴出资金额是根据投资项目实际需 要缴纳,后续将根据普通合伙人出资通知书要求,及时缴纳出资。 (3)协议约定及投资决策机制 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信息安全、大数据应用、互联网 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技术、智能制造、新一代通讯技术等。拟投资 的目标企业的主要选择标准有:A.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B. 拥有核心 技术或创新的商业模式;C. 有初步的资本市场认可的公司形象,商业市场广阔; D. 行业内占据优势地位,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E. 具有清晰的业务模式且主 营业务突出;F. 企业收入或利润的年增幅一般超过20%,且预测未来3-5年内将 保持一定增长速度;G. 企业运行稳健、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健全;H. 企业管理团 队稳定且值得信赖。投资方式包括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可转换为股权的债权投 资等。 投资金额:对外可使用的投资金额为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金额,每个项目投资 金额未约定。 投资决策机制:投决会为决定立项、投资、转让和退出投资的决策机制,向 合伙企业负责。合伙企业设投决会,由3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 觅贝投资有限公司委派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东方通委派1名委员,每名委员有 一票表决权,对于上报投决会会议决策的事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经全 1-6 体委员表决同意。 (4)杭州清响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杭州清响已投资企业如下: 是否符合发行人主营业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是。北京宏链科技有限 北京宏链科 围绕区块链平台、中间件、数据库等基础设 公司与发行人的战略发 1 技有限公司 施,提供安全自主可控的解决方案 展“数据+”、“安全+” 具有协同效应 是。北京触点互动信息 北京触点互 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2 动信息技术 开发高端的通信和网络设备测试工具 的战略发展“数据+”、 有限公司 “安全+”具有协同效应 是。友虹(北京)科技 友虹(北京) 基础软件和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的可信管 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战 3 科 技 有 限 公 控,为政企客户从底层到应用提供基础软件 略发展“数据+”、“安全 司 系列产品服务 +”具有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北京触点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软件,采购金额为 125.35万元,发行人向友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中间件、提供软件开发服 务,销售金额为306.39万元。公司投资杭州清响符合获得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 的情况。 杭州清响投资主要投资于发行人相关的产业上下游,投资标的亦符合发行人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作为杭州清响唯一的有限合伙人,亦希望可以 通过杭州清响获取进入更多产业细分领域的机会,实现产业上下游协同,因此不 属于财务投资。 (5)杭州清响出具的承诺及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的补救措施 ①杭州清响出具的承诺 2021 年 10 月 18 日,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承诺函, 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系北京东 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作为唯一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 1-7 人深圳前海觅贝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产业基金,本企业目前主要投资于与东 方通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上下游,投资标的亦符合东方通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现本企业承诺,未来本企业的后续投资将继续与东方通的主营业务保持协同 关系或处于东方通的产业链上下游,使东方通通过本企业获取进入更多产业细分 领域的机会,实现产业上下游协同。” ②杭州清响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的补救措施 根据合伙协议,投资决策均由投决会行使,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投决员 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才可通过,东方通作为有限合伙人向该投决委 会委派1名委员,可参与投资决策。 如杭州清响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东方通委派的投决会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 从而约束杭州清响履行上述承诺。 (三)其他权益工具相关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943.52万元,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是否财务性 被投资单位 2022.6.30 投资时间 投资目的 投资 账面价值 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 2019 年 12 月及 获取产业链上下 421.70 否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0 年 6 月 游协同 获取产业链上下 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 20.00 2010 年 6 月 否 游协同 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 2020 年 12 月及 获取产业链上下 3,477.25 否 司 2021 年 6 月 游协同 江苏信创技术适配攻关基 获取产业链上下 24.57 2020 年 7 月 否 地有限公司 游协同 获取产业链上下 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21 年 5 月 否 游协同 合计 5,943.52 1、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8 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1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31.75% 20,000.00 2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31.75% 20,000.00 3 杨云春 7.94% 5,000.00 4 北京艺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94% 5,000.00 5 北京伟豪投资有限公司 7.94% 5,000.00 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94% 5,000.00 7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3.17% 2,000.00 8 腾飞天使(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9% 1,000.00 合计 100.00% 63,000.00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投资入伙海淀上市公司协同创新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入伙海淀上市公司协同创新基金,即北京 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资联动”)。2019 年12月,公司与海淀上市公司协同创新基金普通合伙人腾飞天使(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海资联动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腾飞天使(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发行人出资情况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认缴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金额 5,000.00 万元,并于 2019 年 12 月和 2020 年 6 月分别实缴金额 500.00 万元,发行人合计已实际出资 1,000.00 万元。 发行人实缴金额 1,000.00 万元系根据海资联动实际投资计划缴纳,海资联 动已完成相应的投资。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出具承诺,对于剩余尚未实 缴的 4,000.00 万元投资额,将不再继续投入。 (3)合伙协议及投资决策机制 1)投资范围:投资领域为海淀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持有 1-9 的资产(全国范围)为投资标的,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产业企业等 主导产业化优质非上市,优质创新团队等“双优”科技项目。 2)投资金额:对外可使用的投资金额为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金额。 3)投资决策机制: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投资事项作 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人组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3 人,海淀区国资 委派 1 人,国家军民融合基金委派 1 人。 投资金额在 5,00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含投委会主任和 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提名委员在内的五分之四票(含本数)以上同意,方可进行投 资;投资金额在 5,000.0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项目或投资过往项目,需投资 决策委员会全票通过方可进行投资。 (4)海资联动基金对外(拟)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资联动已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 标的公司 是否符合发行人主营 标的名称 号 主营业务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是,北京同有飞骥科 北京同有 主要从事数据存储、闪存存储、容灾等技术的研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发 飞骥科技 究、开发和应用,致力于为政府、特殊行业、金 1 行人的战略发展“数 股份有限 融、能源、交通、制造业、医疗和教育等行业用 据+”、“安全+”具有 公司 户提供高效、稳定、可靠的存储产品及解决方案。 协同效应 是,随锐科技集团股 随锐科技 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专注于智慧通信云融合平台、视频通信云平台等 2 集团股份 的战略发展“数据+”、 商业云业务 有限公司 “安全+”具有协同效 应 海资联动整体投资范围与公司所在行业领域相近,属于公司行业上下游产业 链,投资标的亦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投资海资联动的主要目 的是希望通过该基金获取军民融合领域行业上下游资源,进一步对自身业务进行 扩展,因此不属于财务投资。 (5)海资联动出具的承诺及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的补救措施 2021 年 10 月 18 日,海资联动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10 “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 系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 合伙人腾飞天使(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海淀上 市公司协同创新基金,以海淀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已持有的资产 (全国范围)为投资标的,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产业企业等主导产 业化优质非上市,优质创新团队等“双优”科技项目,本企业目前投资项目与东 方通所在行业领域相近,属于东方通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投资标的亦符合东方通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上下游。现本企业承诺,未来本企 业的后续投资将继续与东方通的主营业务保持协同关系或处于东方通产业链上 下游,使东方通通过本企业获取进入更多产业细分领域的机会,实现产业上下游 协同。” 2022年9月30日,东方通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2019年11月,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认缴 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金额5,000.00万元,并于 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分别实缴金额500.00万元,东方通合计已实际出资 1,000.00万元。东方通承诺,对于剩余尚未实缴的4,000.00万元投资额,将不再 继续投入。同时,东方通承诺2022年11月底前将东方通对北京海资联动创新股 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金额由5,000.00万元调整至1,000.00万 元。” 发行人实缴金额1,000.00万元系根据海资联动实际投资计划缴纳,海资联动 已完成相应的投资。东方通承诺对于剩余尚未实缴的4,000.00万元投资额将不再 继续投入。海资联动如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将不会对东方通产生相应的影响。 2、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 (1)出资比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金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额 1-11 认缴出资金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额 1 上海中标软件有限公司 12.50% 20.00 2 上海达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12.50% 20.00 3 上海东方通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2.50% 20.00 4 上海锐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50% 20.00 5 上海金蝶中间件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12.50% 20.00 6 上海普元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2.50% 20.00 7 上海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 12.50% 20.00 8 普华基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2.50% 20.00 合计 100.00% 160.00 (2)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包括:为软件应用及培训、 咨询提供服务,加强交流,促进技术创新,承接政府委托项目为软件产业发展服 务。 (3)发行人历次出资过程和未来出资计划 2010 年 6 月,发行人子公司上海东方通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认缴上海软件 产业促进中心出资金额 20.00 万元,并于 2010 年 6 月实缴出资金额 20.00 万元。 截至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之日,发行人无进一步出资计划。 (4)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情况 公司投资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主要系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希 望通过对上海软件产业促进中心的投资,进一步增强自身与产业内企业的交流与 合作,同时有机会承接更多政府项目,扩大自身营业收入,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3、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12 认缴出资金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额 1 郭大勇 26.57% 900.00 2 上海天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2.14% 750.00 3 上海逸奇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7.71% 600.00 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57% 493.55 5 上海极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29% 450.00 6 宁波星通汇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1% 193.55 合计 100.00% 3,387.10 (2)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包括:从事信息科技、 计算机科技、互联网科技、电子科技、数字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 集成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件销售。 (3)发行人历次出资过程和未来出资计划 公司作为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始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于 2038 年 10 月前向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缴付相应的出资额 300 万,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实缴出资金额 300.00 万元。2021 年 5 月,公司对上海通办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93.55 万元,投资金额 2,000.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6 月实缴投资金额 2,000.00 万元。截至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之日,发行人 无进一步出资计划。 (4)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情况 通办信息与公司均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面向政府相关部门,提 供功能化软件系统服务,与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方向,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江苏信创技术适配攻关基地有限公司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江苏信创技术适配攻关基地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 1-13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1 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2.00% 2,760.00 2 北京东方通软件有限公司 3.00% 90.00 3 南京中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0% 90.00 4 蓝深远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60.00 合计 100.00% 3,000.00 (2)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江苏信创技术适配攻关基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包括:一般项 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 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物业 管理;室内装饰装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 (3)发行人历次出资过程和未来出资计划 2020 年 4 月,发行人认缴江苏信创技术适配攻关基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0.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7 月实缴出资金额 90.00 万元。截至本反馈意见落实 函回复之日,发行人无进一步出资计划。 (4)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情况 江苏信创与公司均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与网络安全相关的 软件技术服务,与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14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1 于海中 6.74% 45.50 2 北京睿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6.67% 45.00 3 王雪 2.78% 18.75 4 王志明 1.67% 11.25 5 西藏佳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9% 118.75 6 刘佳 0.92% 6.25 7 开昌平 3.70% 25.00 8 广州佳诚六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作) 11.39% 76.92 9 徐峰 37.70% 254.50 1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9% 41.80 11 长沙沣敏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9% 18.81 12 常州沣时扬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5% 10.45 13 杨希 0.31% 2.09 合计 100.00% 675.07 (2)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批发;计算机 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 专控商品除外);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3)发行人历次出资过程和未来出资计划 2021 年 4 月,发行人对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1.80 万元, 出资金额为 2,000 万元。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实缴出资金额 2,000.00 万元。 截至本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之日,发行人无进一步出资计划。 (4)与发行人的业务协同情况 睿帆科技掌握PB级处理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可控的大数据科学平台和国产 分布式数据库软件两大产品体系和数十项软件著作权,积累了较多行业案例和客 户伙伴。公司参股投资睿帆科技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大数据领域的人才交流、技术 1-15 储备和技术融合,完善和扩展公司在国产基础软件方面的布局,增强公司在大数 据计算方面的能力,为公司在“数据+”战略上进行更广阔范围的赋能,同时与 睿帆科技目前所在的通信、轨交、安全等行业领域形成战略协同效应,符合公司 的整体发展战略。 因此,睿帆科技与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 展方向,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被投资企业、杭州清响和海资 联动的投资标的与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及通过上述投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 单等战略资源的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核查过程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取得了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明细表,查询了被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工商信息、主营业情况等,分析被投资 企业是否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 2、查阅了公司与杭州清响、海资联动合伙协议及杭州清响、海资联动出具 的承诺文件; 3、针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的具体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及后续财务性投资计划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4、查阅了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并对照核查公司的对外 投资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5、查阅了公司出具的承诺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为: 1、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被投资企业与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 1-16 具有协同关系,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合伙企业杭州清响的投资标的均系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发行人 相关的产业上下游,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同时杭州清响承诺将继续 投资于与东方通的主营业务保持协同关系或处于东方通的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 如杭州清响未履行相关投资承诺,东方通委派的投决会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从 而约束杭州清响履行上述承诺; 3、合伙企业海资联动的投资标的属于公司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与公司的主 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同时海资联动承诺将继续投资于与东方通的主营业务保持 协同关系或处于东方通的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东方通实缴资金 1,000.00 万元 系根据海资联动实际投资计划缴纳,海资联动已完成相应的投资。东方通承诺对 于剩余尚未实缴的 4,000.00 万元投资额将不再继续投入。海资联动如未履行相 关投资承诺,将不会对东方通产生相应的影响; 综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的相关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7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8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德平 王璐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9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 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 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王 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