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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通:关于2022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7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9,214,098.51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62,067,561.86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提取母公司净利润的 10%共计 6,206,756.19 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2022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 289,193,691.13 元,报告期内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共
派发现金 41,391,893.88 元,2022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3,662,602.92
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
前正处于发行阶段。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确保发行相关工
作顺利推进,经董事会讨论,公司拟暂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
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
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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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806 号),鉴于公司目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时间暂无法确定,
为确保公司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暂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拟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发行完成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
关事宜。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
于新项目先期投入和日常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保障公司长远、
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2、监事会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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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
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发展相匹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
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