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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硕信息: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7-04-06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硕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学良                 联系电话:0105902676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国峰                 联系电话:0105902677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国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2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3 月 22-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三会文件进行查阅、复制;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内审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
    2)访谈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1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
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有关三会文件进行查阅、复制;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4)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等相关文件进行查阅。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注 1)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注 1)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注 1)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注 1)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3)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2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实地核查募投项目实施现场;
    2)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
    3)查阅了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日记账;
    4)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访谈公司财务总监;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注 2)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3
    2)查阅公司公告内容,对有关决议文件进行查阅、复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2)对大额资金往来进行询问、核实;
    3)通过网络途径查询同行业公司经营、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并成立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保荐机构针对换届选举后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尤
其是新任人员,以及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有部门负责人和骨干业务人员,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进行了现场培训,并要求公司董监高及有关业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
确保规范运营、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注 1:2016 年 12 月 20 日,安硕信息公告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6]13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安硕信息披露的有关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信息,与安硕信息
现实状况不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涉案信息为安硕信息对前景的描绘和设想,缺乏
相应的事实基础,未来可实现性极小,具有较大误导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中德证券
指派保荐代表人崔学良、持续督导专员黄雅琼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对安硕信息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
等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相关业务骨干,进行了《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专题培训》。本次专题现
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时,中
德证券培训人员与安硕信息受训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并督导公司尤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注 2:根据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告的《2016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大幅下降至亏损状态,虽然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是营业成本、
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长,是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在上述业绩快报中进行了
详细说明,持续督导机构对此事项也进行了详细核查,其说明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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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崔学良


                                                 年    月    日
                         张国峰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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