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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硕信息:独立董事王蔚松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4-26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蔚松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16 年度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参加董事会会议 6 次,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股东大会
   出席了股东大会 1 次,积极听取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对各次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
情形。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6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
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对公司本部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各方面的动
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本人报告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各位委员
积极参与积极参与并指导公司财务政策的制定、外部机构审计等各项工作;积极
参与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积极参与重要的薪酬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
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控方面的主要环节进行有效监
督;同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的同时,建议公司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注,真实、及时、
完整得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
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
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
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王蔚松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