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2017-04-2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7 日,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现补充披露公
司已收到关于重大诉讼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送达的诉讼材料,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
被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7,741,766.59 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原告: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
被告一: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高鸣
被告三:曹丰
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8,899,733.50 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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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葛云辉等 8 名诉讼当事人
被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411,950.00
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原告:李秀荣等 2 名诉讼当事人
被告一: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高鸣
被告三:曹丰
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174,465.24 元;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
项。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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