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 2017〕 1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 与企业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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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
[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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