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职务调整的公告2018-04-1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翟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翟涛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辞任后,翟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后续其将牵头公司管理流程系
统化建设工作,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截止本公告日翟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67,2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公司将在翟涛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翟涛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翟涛先生
在此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见附件),同意聘任魏治毅先生和黄荣南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职务调整,有利于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管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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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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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治毅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本科毕业。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职于北京人银华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公司
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魏治毅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0.31%,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黄荣南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 年 7 月出生,1982 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
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随后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科技处工作。
1985 年至 1992 年,调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科技处、计算中心工作,先后
任计算站站长、应用开发科科长、计算中心付总工程师。1992 年至 2017 年,在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科技部、电子银行部、科技运营
部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黄荣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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