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8-04-1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公司”或“安硕信息”)
于今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8)沪民终 30 号(对
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 02 民初 697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
决书》。
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各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公开审理并已
审理终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向州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鸣、曹丰
(二)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鸣、曹丰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 02 民初 697 号民
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三)法院审理情况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徐向州经本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二、诉讼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
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1、本案按上诉人徐向州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
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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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上诉人徐向州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系法院对(2017)沪 02 民初 697 民事判决作出的终审判决。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终 30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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