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2018-05-1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9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安硕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发展”)的通知:
安硕发展曾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向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交易公司股份 2,700,000 股,约定购回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2017-071)。
2018 年 5 月 16 日,安硕发展向山西证券提前购回全部股份 2,700,000 股;
本次购回完成后,安硕发展持有公司股份 43,164,5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7,440,000 股)的 31.4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购回的情况
购回股份占公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证券数量(股) 司总股本的比
司
例(%)
2018 年 5 月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安硕发展 2,700,000 1.96
16 日 公司
二、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购回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 占总股本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持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 后持股数 比例(%)
称 数(股) 例(%)
(股)
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硕发 无限售条
40,464,542 29.44 43,164,542 31.41
展 件流通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安硕发展具备本次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
的豁免要约收购情形;
3.安硕发展在本次增持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行为;
4.安硕发展已经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购回是安硕发展按照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约定履行购回义务。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
3、本次购回前 6 个月,安硕发展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之法律
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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