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8-1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9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和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
审批和决策程序,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
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鸿高 李刚 孙奉军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