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0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3,190,2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2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3,182,7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3.24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238,6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4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231,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44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5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高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1.02.候选人:选举侯小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1.03.候选人:选举王和忠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1.04.候选人:选举魏治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1.05.候选人:选举张怀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1.06.候选人:选举虞慧晖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高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1.02.候选人:选举侯小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1.03.候选人:选举王和忠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1.04.候选人:选举魏治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1.05.候选人:选举张怀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1.06.候选人:选举虞慧晖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胡鸿高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2.02.候选人:选举孙奉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2.03.候选人:选举李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胡鸿高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2.02.候选人:选举孙奉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2.03.候选人:选举李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翟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3.02.候选人:选举陈海青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3,182,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翟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3.02.候选人:选举陈海青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0,231,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王恒律师和厉以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