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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硕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11-2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2,418,3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13%)的控股股东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发展”)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安硕发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安硕发展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总数占公
  股东名称                            限售股(股)   持股总数(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安硕发展           42,418,368                  0      42,418,368          30.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安硕发展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产运营管理需要,股东层资金周转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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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安硕发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
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不减持公司
股票外,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的 10%,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
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声明予以谴责。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1、安硕发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安硕发展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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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控股股东安硕发展和实际控制人高鸣先生、高勇
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40.63%,因此本次减持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安硕发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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