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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硕信息:关于时任副总经理黄荣南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12-20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1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时任副总经理黄荣南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荣南
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黄荣南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99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黄荣南:
   经查,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你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安硕信息”或“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安硕信息股票 80,000 股。2022 年
11 月 16 日,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安硕信息股票 12,000 股,但未
按规定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 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你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对于上述警示函所涉违规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副
总经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黄荣南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后续
将汲取本次事件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学习,严格规范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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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
   公司将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一步提
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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