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2023-03-1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组成情况
1、董事长:高勇先生
2、非独立董事:高勇先生、翟涛先生、姜蓬先生、刘汛先生、张怀先生和
虞慧晖先生
3、独立董事:刘建国先生、董希淼先生、李刚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且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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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高勇先生(召集人)、翟涛先生、董希淼先生
2、审计委员会:李刚先生(召集人)、高勇先生、董希淼先生
3、提名委员会:刘建国先生(召集人)、高勇先生、李刚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希淼先生(召集人)、刘汛先生、刘建国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游韶峰先生(监事会主席);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丹女士、陈海青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高勇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汛先生;
副总经理:翟涛先生、姜蓬先生;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
联系电话:021-55137223
传真:021-35885810
电子邮箱:ir@amarsoft.com
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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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董事会秘书刘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梁明俊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明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杨丽女士
杨丽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孙奉军先生、胡鸿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奉军先生、胡
鸿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换届后,侯小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但
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侯小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45,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
本次换届后,魏治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但仍将继续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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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魏治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4,33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33%。
本次换届后,王和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但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和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本次换届后,翟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新任公司董事。截至
本公告日,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38,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做
出的相关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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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高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生,公司创始人。1994 年南京大学计算
数学与应用软件专业本科毕业,1997 年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毕业,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上海晨熙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硕有限”)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0,132,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0%,与胞兄高鸣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2、翟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生,公司联合创始人。1994 年南京大学
计算数学与应用软件专业本科毕业。1994 年至 1998 年曾任职于电子工业部第 27
研究所计算中心、海口市城市信用社科技部;1999 年至 2001 年任上海晨熙技术
总监;2001 年至 2011 年 2 月担任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38,8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
翟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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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姜蓬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生。1994 年南京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
1994 年至 2001 年任职于工商银行天津分行;2001 年加入安硕有限,2003 年起
任安硕有限销售部负责人;2011 年 3 月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5,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姜蓬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生。1997 年上海交通大学技术经济系本
科毕业。2001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期间,曾任上海银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助理、
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和新资本协议办公室负责人;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
任上海通联金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上
海华瑞银行科创金融部总监;2022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张怀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生。1991 年上海复旦大学数学系本科毕
业,1994 年复旦大学数学研究所硕士毕业,1997 年复旦大学数学研究所博士毕
业。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上海天智计算机图形有限公司软件部技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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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199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上海中植金智科技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技术
总监、项目管理中心总监;2002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上海复旦金仕达计算
机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技术副总监;2003 年 4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上海安硕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咨询部高级咨询顾问;2017 年 3 月至今 2020 年 3 月担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咨询业务总监;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9,1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张怀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虞慧晖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生。2004 年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
究生毕业。2004 年至 2008 年任职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8 年至 2009 年
任职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 年至 2011 年任职上海陆家嘴金
融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2011 年至 2015 年任职上海界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2015 年至今任上海复之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虞慧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刘建国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席教授、
博士生导师、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物理系博士后。2007
年获得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博士学位,2010 年获得瑞士 Fribourg
大学理论物理哲学博士学位。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09 月担任牛津大学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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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Research Fellow。2014 年获得“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市曙光
学者”称号。兼任中央网信办特约研究员,微热点大数据研究院首任院长,社会
计算实验室首席科学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国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建国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董希淼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77 年出生,2000 年获得兰州大
学历史学学士及法学学士双学位,2010 年获得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高级经理、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
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
研究员,目前兼任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董希淼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希淼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李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
学博士。历任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和自治区重点学科带头人。2019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刚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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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孙丹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生。2000 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毕
业;2014 年武汉大学工程硕士毕业。2000 年至 2018 年间,曾任海尔南京公司总
经理助理、万得南京公司副总经理、万得总部人力资源总监、万得互联网公司
CEO;2019 年至 2020 年担任上海界石投资执行董事;2020 年加入本公司担任总
经理助理、人力行政总监。现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陈海青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生。2008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
院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8 年入职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高级咨询顾问,产品经理、部门经理等职位。2014
年至今担任苏州安硕数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现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2、游韶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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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7 月生,本科学历,南京建筑工程学院
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毕业。1999 年至 2001 年任上海晨熙工程师。2001 年至
今,历任安硕信息信息技术部、支持服务部高级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现选举
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游韶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3、梁明俊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中级经济师,具备证券从业资格。2015 年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明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梁明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4、杨丽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资格。于 2008 年进入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就职,历任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杨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10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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