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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硕信息: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4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47,817,688.20 元,按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扣除 2022 年
分配的 2021 年度现金股利 5,537,562.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25,874,511.89 元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0,947,605.77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947,605.77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3 年公司发展资金需
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
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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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结合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研发投入,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从公司长远发展、
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经公司董事会讨
论,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
长效的回报。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本次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
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
司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
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
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
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规划
的前提下,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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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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