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19-009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614.87 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5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64,967,7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扣除承销 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0,353,5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44,614,2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到位,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0020001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52,524,764.00 元,余额为 592,089,436.00 元。 本次发行可转债所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15,000 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 “年产 20,000 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年产 1,200 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和“收 购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符合置换 条件的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14,614.87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4,614.8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8年12 募集资金承 月29日以自筹 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年产 15,000 吨食品 1 25,000.00 17,884.76 6,706.79 6,706.79 级生物酶制剂项目 年产 20,000 吨生物 2 25,000.00 22,660.78 1,753.94 1,753.94 酶制剂项目 年产 1,200 吨甾体药 3 20,000.00 17,383.23 1,754.14 1,754.14 物及中间体项目 收购长沙世唯科技 4 有限公司 51%股权 8,568.00 8,568.00 4,400.00 4,400.00 项目 合计 78,568.00 66,496.77 14,614.87 14,614.87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 40070001 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 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 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截止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 15,000 吨食品 级生物酶制剂项目”、“年产 20,000 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年产 1,200 吨甾体药 物及中间体项目 ” 和“ 收购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项目 ” 金额为 14,614.87 万元。公司拟对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 为 14,614.87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自筹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银 行贷款。 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614.87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不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事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不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614.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