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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溢多利: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0  

                         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3018            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由于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
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将按照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
一年度。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的现金分红总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
完成后提供的数据为准。
    3、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490,067,3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9,006,731.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溢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18)目前处
于转股期(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因转股变更为 490,069,860 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开立了股份
回购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
整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
    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8             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2        06*****315             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相应
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北一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周德荣、朱善敏
    咨询电话:0756-8676888
    传真电话:0756-868025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