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多利”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664,967,7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0,353,500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4,614,2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到位,并由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002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614.87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调整 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将原计划使用于“年产 20,000 吨生物酶制剂项目”的募 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调整投入“年产 1,200 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即“年 产 20,000 吨生物酶制剂项目”的投资额由 25,000.00 万元变更为 15,000.00 万 元,“年产 1,200 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由 20,000.00 万元变更为 30,000.00 万元),调整募集资金投入后与项目总投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具 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规模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 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272.55 万元(含用于置 换的募集资金 14,614.87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 币 2,035.35 万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7,408.55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承诺投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总额 年产 15,000 吨食品级 1 25,000.00 17,884.76 17,884.76 18,961.31 生物酶制剂项目 年产 20,000 吨生物酶 2 25,000.00 22,660.78 10,625.43 4,498.68 制剂项目 年产 1,200 吨甾体药 3 20,000.00 17,383.23 27,383.23 25,244.57 物及中间体项目 收购长沙世唯科技有 4 8,568.00 8,568.00 8,568.00 8,568.00 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合计 78,568.00 66,496.77 64,461.42 57,272.55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存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批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后期项目建设的阶段性,募集资金在一定 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 需求持续增加。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测算(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65%测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 182.50 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 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 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溢多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