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第三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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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
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00 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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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