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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虹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4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董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
资购买股权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
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实现业务范围的扩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以自有资
金 5,418 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创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 39.5%的股权,该收购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亦不构成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操作
程序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基于
此,我们同意该项交易。


    独立董事:
              王明进                 孙燕红            李金宝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