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9-04-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联
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财务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18 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人员:孙报春
(三)参加培训人员:
姓名 职务
刘迪 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敏喆 董事
张建仁 董事兼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韩梅
兼董事会秘书
吴雷 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李金宝、孙燕红、王明进,监事于佩霖、吴清华因故未能参加
本次现场培训。持续督导项目组已向三联虹普提供了本次培训讲义及相关学习资
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董事和监事,以供自学,并建议如
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保荐机构沟通。
(四)培训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
(五)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心中国锦 21 层公司会
议室
(六)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讲解,包括董监高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行为规范、公司独立性、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规范等;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讲解,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及并购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业务的讲解等;
3、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讲解,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和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
二、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过程中,三联虹普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积极予
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相关人员积极地参与了本次培训。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浙商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浙商
证券认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息披露、财务等相关
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有了更好的领会,对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有助于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
信息披露行为。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和募集资
金使用规范要求有了进一步了解,有助于规范相关人员的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行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荐代表人:孙报春 苗本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