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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虹普: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近期
与福建省恒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聚”)签署了聚酰胺6差别化长
丝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1,05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63%。
现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 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上升以及国
际形势巨大变化等因素造成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
   2、 如发生逾期交货、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3、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明细

                                               近三年合作情况            合同
 客户名称   客户基本情况                                                         合同额
                                               及关联关系说明            内容

 福建省恒   福建恒聚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隶属于
 聚新材料   恒申集团,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
                                                                        聚酰胺
 科技有限   发;合成材料制造、销售;合成纤维
                                               公司与恒申集团及福建     6 差别   11,056万
 公司(以   制造、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织或
                                               恒聚不存在关联关系       化长丝   元人民币
   下简称   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等。恒申集
                                                                          项目
 “福建恒   团集化工、化纤及新材料为一体,履
   聚”)   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恒申集团始建于1984年,从织造开始,纺丝起家,一直向产业链上游延伸,
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完成“环己酮-己内酰胺—聚酰胺—锦纶6纺丝—锦纶6加弹—
整经-织造—染整”锦纶6八道产业链完整布局。2020年,恒申集团位列中国民营企业
500强第161位、福建民营企业100强第7位,是中国聚酰胺行业典型头部企业。自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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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来,公司与恒申集团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累计签署了20个合同,包括聚酰胺聚合及聚
酰胺母丝、单丝、高强丝等一系列差别化纺丝项目,建立了长达18年的良好合作关系。
    随着近年来己内酰胺大规模产能投放,原料价格不断下降,不仅直接刺激了终端
需求,还推动了聚酰胺产业链利润的重新分配,下游景气度有望持续获益,下游企业
对终端产品高端化的需求有望持续高涨。为配合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助力行业实现绿
色高质量发展,公司持续投入研发,不断推出创新的绿色制造技术及装备。公司本次
与恒申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建恒聚签订的锦纶6差别化纤维项目,首次采用了公司研制的
节能高效的锦纶长丝用新型外环吹装置,该装置用于高端多孔细旦纺丝,可保证丝束
均匀冷却,减少纺丝断头率,降低细旦纤维条干不匀率,提高染色率,提升产品综合
品质。同时,使用该新型装置可大幅降低空调风量要求,降低水、电等能源能耗,进
而优化整体运行成本。本次合作将助力恒申集团进一步优化己内酰胺一体化的新材料
产业链集群布局,丰富产品多元化结构,对聚酰胺行业的高质量绿色发展有很强示范
价值。
   (二)本合同金额11,05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63%。
本合同成功实施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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