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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虹普: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行权结果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简称:虹普 JLC1;期权代码:036284

    2、本次行权的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简称:虹普 JLC2;期权代码:036321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共计为 95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59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6 人。

    4、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为 1,966,668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211%,其中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660,045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243%;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6,623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68%。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数量为 20 人。

    7、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 813,862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0.2570%。

    8、本次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2018年3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
    3、2018年3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
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
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5、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8年8月18日
至2018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
2018年8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2018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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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9、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与《关于注销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0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与《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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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结果与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授予
对象 67 人,授予期权 2,435,000 份,行权价格 25.74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授予对象 48 人,授予期权 610,000 份,行权价
格 29.95 元/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9 月 26 日,授予
对象 2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100,000 股,授予价格 14.14 元/股。等待期为自相应
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行权/解限比例为 30%、30%、40%。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7509 元(含税))、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9.015434 股)、2018 年年
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含税))、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实施后,公司 2018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由 2,435,000 份调整为 4,630,258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5.74 元/股调
整为 13.13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10,000 份调整为 1,159,941 份,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9.95 元/股调整为 15.50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100,000 股
调整为 2,091,698 股,回购价格由 14.14 元/股调整为 7.19 元/股。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首
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8,678 份
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90,154 份,预留授予部分 28,524 份。2020 年 4 月 27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预留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中 1 名不再具备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 名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
计 12,36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139,764 份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16,469 份;预留授予部分 23,295 份。


                                         4
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办理完成对上述合计 370,802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其中首次授
予部分 306,623 份,预留授予部分 64,179 份。鉴于此,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630,258 份调整为 4,323,635 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1,159,941 份调整为
1,095,762 份。
   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 行权股票期权
1,332,037 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
权,涉及 28,523 份股票期权,公司后续将会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二个行权期已行
权股票期权 1,253,590 股;本期有 1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
权,公司后续将会按照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 49,440 份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本期行权人数为 59 人,行权数量为 1,660,045 份。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股票期权 333,721
股;本期有 4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合计
39,932 份,另有 1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涉及 2,852 份股票期权,公司后续将会按照规
定对上述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合计 42,784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本期行权人
数为 36 人,行权数量为 306,623 份。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 2,091,698 股,其中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数为 627,509 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限售期有 1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9,932 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数为 610,395 股。本期解
除限售人数为 20 人,解除限售的股数为 813,862 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的股票期权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为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期,自首次授予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40%。


                                        5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75,487,760.11 元,2017 年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为 90,330,546.27 元;相比 2017 年增长率
不低于 60%;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为 94.27%,满足行权条件。
东且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净利润。
4、个人绩效考核方法                                                   6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
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的股票期权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为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等待期,自预留授予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6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 198,524,229.54 元,2017 年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为 90,330,546.27 元;相比 2017 年增长率
不低于 40%;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为 119.78%,满足行权条件。
东且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净利润。
4、个人绩效考核方法
                                                                      37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7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4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9月3日,上市日为2018年9月26日,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9月25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除限售条件。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75,487,760.11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元,2017 年净利润为 90,330,546.27 元;
60.00%;
                                                           相比 2017 年增长率为 94.27%,满足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扣除股份支付费
                                                           解除限售条件。
用前的净利润。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20 位激励对象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个人绩效层面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
                                                           “良好”,本期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1.0。20 位激励对象均满足 100%解除
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限售条件。
度。

                                              8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
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
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                                            不合格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标准                                            (D)
  标准
                1.0        1.0          0.8         0
  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
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四、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59人,行权的股票期权
为1,660,04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43%,具体数据如下: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59 人)              1,660,045           0.5243
                合计(59 人)                      1,660,045           0.5243
   注:(1)上述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及放弃行权应注销的因素。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3元/股。
    4、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

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情况

                                              9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行权的股票期权
为306,62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68%,具体数据如下:
                                                 本次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股票期权占
         姓名                 职务
                                                     (份)         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36 人)              306,623                0.0968
                 合计(36 人)                      306,623                0.0968
    注:(1)上述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及放弃行权应注销的因素。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50元/股。

    4、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15日。
    2、本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3,86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57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人。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的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本次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限售限制性   限售限制性   售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股)   例(%)
张建仁   董事、副总经理      57,046       0.02         22,818         0             0.007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977,606      0.61         791,044        0             0.2498
    人员(19 人)
    合计(20 人)          2,034,652      0.63         813,862        0             0.2570

注: (1)部分数据尾数偏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10
     (2)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其买卖股份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行权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六、本次行权/解限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果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1月15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966,66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4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6,623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3、本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3,862股,其中22,818股为高管锁定
股,791,044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794,159    31.52          0        791,044   99,003,115      31.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6,837,608    68.48       2,757,712     0       219,595,320     68.93

三、股份总数           316,631,767     100        2,757,712   791,044   318,598,435      100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数据为准。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验资情况
    1、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合计人
民币 26,549,047.35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966,668.00 元,资本溢
价 24,582,379.35 元。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
                                             11
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具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33 号):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上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贰仟陆佰
伍拾肆万玖仟零肆拾柒元叁角伍分(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6,549,047.35 元,其中:
股本 1,966,668.00 元,资本公积 24,582,379.35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止,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318,598,435 元,股本 318,598,435 元。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541,667.09元,基本每股收
益为0.4605元/股。以本次行权后总股本318,598,43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摊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4600元/股。
    十、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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