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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联虹普: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2-08-24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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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
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3
                                  特别提示

   1、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7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不
超过2,241,234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03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
司回购的股票2,241,234股。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 格为
8.90元/股。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 时点分
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
月,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


                                       4
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
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
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5
                                       目录
释义 ..............................................................................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 9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11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4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8

九、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21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1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22

十二、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3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23




                                         6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
三联虹普、本公司、公司            指
                                       司)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划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指
                                       计划(草案)》

持有人、参与对象                  指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三联虹普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指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
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
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
同)任职,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总人数不超过7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


                                       8
 确定。以上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
 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9,946,982.60份。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总人数不超过70人,其中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人,该等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具体认缴份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所获份额对应的
                                                持有份额       占员工持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份占此次授予
                                                (份)         总份额的比例
                                                                                 总股份的比例
  1      张建仁      董事、副总经理              797,879.30      4.00%             4.00%
  2      于佩霖      董事、副总经理              797,879.30      4.00%              4.00%
  3      张碧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97,879.30      4.00%              4.00%
  4      刘晨曦      财务总监                    797,879.30      4.00%              4.00%
  5      吴雷        监事                        299,204.74      1.50%              1.50%
  6      吴清华      监事                        299,204.74      1.50%              1.50%
  7      杨宇晨      监事                        199,469.83      1.00%              1.00%
  小计                                          3,989,396.52     20.00%             20.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3
                                               15,957,586.08     80.00%             80.00%
                人)
                  合计                         19,946,982.60     100.00%            100.00%
      注:1、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
 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公司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
 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2,241,234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0.7035%。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


                                                9
息披露义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
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2022年7月4日公司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次
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已完成。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41,23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035%,最高成交价为19.63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5.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00,161.3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
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2,241,234股。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
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19,946,982.6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9,946,982.60份。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
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持股计划将通过
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


                                      10
价格为8.90元/股,约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一部分激励对象承担着制订公司发展 战略、
引领公司前进方向的重大责任;一部分激励对象是公司业务板块和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
人;还有一部分激励对象是公司重要工作的承担者,对于公司的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
作用。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适当的价格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
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的是留住核心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
要手段。企业的稳定与发展是一个充满风险和挑战的过程,核心人才是支持企业正常运
作和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中流砥柱。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提高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忠诚度,对核心员工建立起长期薪酬激励,将员工的收益和公司的长期绩效结合在
一起,这对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设置了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对个人也设置了绩效考核,有效的将公司利益、股东利
益与员工利益紧密捆绑在一起。
   综上,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
工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及核心员工,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在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
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结合近几年公
司股价走势、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8.90
元/股,兼顾激励效果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符合“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 终止,
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
毕,可提前终止。


                                      11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
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上市公司应当最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规定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 计划方
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2期 解锁,
锁定期最长24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
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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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
存在部分折价,因此锁定12个月后分2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公司认为,
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
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具体考核如下: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锁期              2022               30.00%                      25.00%

 第二个解锁期              2023               40.00%                      35.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考核期内发生的商誉减

值及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完成
                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M)
                                        比例

                                         A≧Am                       M=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1 年增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