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董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有 5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放弃
行权缴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 124,551 股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我们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注销的规定,同意注销上述 6 人合计 124,551 份股票期
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独立董事: 王明进 孙燕红 李金宝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