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100,96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43.6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3,556.35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0.80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35.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780.3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849.91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47,631.77 万元(包括截至变更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0.91 万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2.2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961.24 万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92.1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034.74 万元。公司将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 2016 年 4 月,公司聘请浙商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2017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7 年 12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12 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9 年 12 月,公司将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滨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 2 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专户存放金额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735,563,478.06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厂项目和补充公司 641,855,478.70 流动资金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12457000000401232 60,000,000.00 厂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32250110073000000947 32,500,000.00 司苏州滨湖支行 厂项目 合 计 734,355,478.7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类别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735,563,478.06 140,347,361.92 专用存款账户 合计 140,347,361.9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1 月 7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由 71,235.55 万 元调减至 28,565.83 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631.77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 况。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三联虹普新 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0780 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三联虹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三联 虹普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明细单等资料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三联虹普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4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保荐代表人(签名):苗本增 杨 纯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5 附件 1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435.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2,669.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630.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8.1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目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净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入金额 (%)(3)=(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期 利润) 变更)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2024 年 9 月 是 71,235.55 28,565.83 180.91 15,761.23 55.18% 2,110.00 是 否 厂项目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1,235.55 28,565.83 180.91 15,761.23 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 44,869.72 - 44,869.72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73,435.55 73,435.55 180.91 60,630.95 6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的新导向和工业互联网逐渐明确的技术实施路径所做出的谨慎决 定。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2 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12 月 31 日。2020 年年初以来,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谨慎,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后。同时,由于募投项目软件投资中的部分成套化软件系统定制开发与调制时间较长,公司出于谨慎 原因(分具体项 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募投项目进度比原计划有所推迟。 目)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 过程中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谨慎,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后。公司综 合考虑了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为 3,250 万元的募集资金调整为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主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体来实施。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 况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034.74 万元,将按照承诺用于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金用途及去向 去向: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