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4-26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董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对2022年度年报及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法人治理、
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
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
二、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方面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及对外担保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
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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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
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
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本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符合
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
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的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其中自有资金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 ,募集
资金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及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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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环境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八、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广泛
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迪女
士、张敏喆先生、张建仁先生、于佩霖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杨庆英女士、赵庆章
先生、赵向东先生。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
定的情况,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需将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明进 孙燕红 李金宝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