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陈宇先生主持,
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监事会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资
产核销事项。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