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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浪环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按照上
 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
 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
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且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