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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浪环境: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6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为继
 续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前次审议的委托理财期限到期(即 2018 年 12 月 15 日)
 后,继续在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自 2018 年 12
 月 16 日起十二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
 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等为投资标的的风险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16 日起,未来的 12 个月
 内,单日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3、投资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6 日起 12 个月。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 2018 年 12 月 16 日起 12 个月内继续行使
 该项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
    5、本投资事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存在的风险

    (1)投资风险。虽然本次理财产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5、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
公司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的保障股东利益。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该投资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该投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了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在连续 12 个月内继续进行委托理
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
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16 日起,未来
的 12 个月内,在单日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额度内
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
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