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6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公司金融工具进行确认、
计量和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
其他相关规定。
3、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的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的反应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
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
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
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和
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