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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浪环境:关于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2023-04-25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浪环境”)于 2020
年 7 月完成了收购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盈”或“标的
公司”)52%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长盈 2022 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
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雪浪环境及其指定第三方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苏基金”)购买交易对方沈祖达、邹慧敏、徐雪平、沈琴合
计持有的上海长盈 72%股权,公司、新苏基金分别受让上海长盈 52%、20%股权。
雪浪环境与新苏基金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自新苏基金成为标的公司工商
登记股东之日起 6 个月至 30 个月内,雪浪环境需根据该协议约定收购新苏基金
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 20%股权。同时,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新苏基金
有权依据其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依法享有在标的公司的相应权利,但新苏基金
拥有的在标的公司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雪浪环境行使。公司、新苏基金向各交易
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沈祖达         邹慧敏       徐雪平           沈琴
雪浪环境            14,962.80      10,685.60     8,554.40        4,277.20
新苏基金             5,757.20       4,114.40     3,285.60        1,642.80
    合计            20,720.00      14,800.00    11,840.00        5,920.00

    交易完成后,雪浪环境持有上海长盈 72%股权,新苏基金持有上海长盈 20%
股权。
       2、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
报字(2020)第 1024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长盈整体评
估值为 76,000.00 万元,标的资产上海长盈 72%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54,720.00
万元,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已实施分红 2,000 万元,按照交易双方签订
的交易协议约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评估值扣除上述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53,280 万元,其中雪浪环境所受让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8,480 万元,
新苏基金受让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4,800 万元。
    3、重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长盈核发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101207702110580 的《营业执照》,上海长盈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
    (2)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新苏基金已履行第一期、第二期转让价款的支付
义务。
    (3)相关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海长盈债权债务转移问题,上海长盈对其现有的债权债务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依然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及新苏基金与沈祖达、邹慧敏、徐雪平、沈琴签署的《股权出售与
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关于上海长盈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 2020 年实现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实
际业绩不低于 8,250 万元;标的公司 2021 年实现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
计机构审计后的实际业绩不低于 8,710 万元;或上述两年实现经具有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合计实际业绩不低于 16,960 万元;
    (2)标的公司 2022 年实现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
实际业绩不低于 7,780 万元;
    (3)若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任一年度的标的公司实现的经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实际业绩低于前述承诺金额的,承诺年度总
计经审计后的实际业绩达到承诺年度总计承诺业绩的 95%,即人民币 23,503 万
元。
       2、业绩承诺补偿约定情况
    (1)若标的公司和转让方无法实现约定的承诺业绩,则受让方有权按照下
述先后顺序要求转让方对雪浪环境进行补偿(仅在前一补偿方式不足以足额补偿
雪浪环境时,转让方才有权要求采用下一补偿方式):
    ①受让方从当期应支付的股权价款中进行扣减,扣减方式如下:
    A、若 2020 年、2021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利润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补偿金额=(2020 年和 2021 年合计承诺业绩-2020 年和 2021 年合计
实际业绩)÷2020 年和 2021 年合计承诺业绩×本次交易对价×2/3;
    B、若 2020 年、2021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且承诺年度内总计未完成业绩承
诺,2022 年利润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补偿金额=(2022 年承诺业绩-2022 年实际业绩)÷2022 年承诺业绩
×本次交易对价/3;
    C、若 2020 年、2021 年已完成业绩承诺,承诺年度总计未完成业绩承诺,
2022 年利润补偿公式如下:
    利润补偿金额=(承诺年度内合计承诺业绩-承诺年度内合计实际业绩)÷
承诺年度内合计承诺业绩×本次交易对价
    ②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沈祖达以持有的雪浪环境股票进行补偿,或者要求
转让方不可撤销的承担连带现金补偿责任。转让方沈祖达向雪浪环境承担了超过
其持股比例的补偿责任后,有权向其他转让方追索。
    (2)若标的公司承诺年度内实际完成业绩超过承诺业绩的 105%(25,977
万元),受让方雪浪环境将超出 25,977 万元部分的 50%,但不得超过 10,656 万
元奖励给转让方,转让方按其转让比例享有。
    (3)标的公司如因 2022 年以前年度存在其他工商、税务、环保、安全、土
地、社保、劳动用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主管机关要求补缴款项、滞纳金、罚
款和处罚等,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补缴的款项、滞纳金、罚款和处罚等全部款项
向标的公司承担相应补偿责任(补偿金额=上述承担责任总额×0.72/(1-企业
所得税税率))。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6,020.74 万元,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三个承诺年度(2020 年、2021 年
和 2022 年)总计经审计后的实际业绩为 25,365.86 万元,(其中向合并范围内
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利息收入及技术咨询服务共计 1,724.30 万元,具体如下:
2021 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243.87 万元、向合并范
围内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费收入 141.51 万元;2022 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提供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508.73 万元、向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费收入
830.19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

     三个承诺年度(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总计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
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差异数
   项目        承诺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上海长盈             23,503        25,365.86                          1,862.86

    注:根据《股权出售与购买协议》,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是指上海长盈在承诺

年度内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

者)。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