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1-033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正式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以下 简称解释 14 号或本解释),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 目合同等业务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 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未按照 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财会﹝2008﹞11 号)(以下简称“解释 2 号”) 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 当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时废止。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4 号。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8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财会﹝2008﹞11 号)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4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 14 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 处理,主要包括: 1、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 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 的权利,应当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 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社会资本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固 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 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 方应当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 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 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最新印发的解释 14 号,结合公司水务运营的 BOT、TOT 及 PPP 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特许经营权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处理,会计变更后对公司 特许经营权项目均按照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 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即 2021 年年初将对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即 2020 年年末数据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调整,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调整数据 存货 22,672.24 22,602.40 -69.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5,897.14 - -15,897.14 流动资产小计 452,059.13 436,092.16 -15,966.98 长期应收款 578,263.05 12,892.15 -565,370.90 在建工程 139,184.99 191,867.13 52,682.14 无形资产 216,901.92 698,291.29 481,389.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42.16 4,836.65 194.49 非流动资产小计 1,032,152.89 1,001,047.99 -31,104.91 资产总计 1,484,212.03 1,437,140.14 -47,071.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124.06 67,608.03 1,483.98 流动负债小计 483,462.29 484,946.26 1,483.98 预计负债 25,659.72 2,345.01 -23,314.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30.62 171.51 -3,359.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1,359.54 554,685.72 -26,673.82 负债合计 1,064,821.83 1,039,631.98 -25,189.85 资本公积 167,196.25 167,187.43 -8.82 未分配利润 138,433.37 117,239.53 -21,193.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小 388,685.28 367,482.62 -21,202.66 计 少数股东权益 30,704.92 30,025.54 -679.38 股东权益总计 419,390.20 397,508.16 -21,882.0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484,212.03 1,437,140.14 -47,071.89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 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