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叶蜀君)2021-04-23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年12月30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
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 2020 年度共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5 5 0 0
本人 2020 年度共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0 4 6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聘
任李祥华、徐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确认 2019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关于与安徽国祯
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确认 2019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关于与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建设基地大楼、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龙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肥国祯水务有限公司、衡
水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关于与芜湖市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拟
向安徽国祯慈善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
见。
7、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安昕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郎溪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
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以及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资产处置、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
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就相关
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定期报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进行审计,建议公司及时完善内控制度。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
评估,并对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建议。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并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
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叶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