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7 月 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676 号文《关于 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 币 267,808,4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7,837,87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29,970,53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 华验字[2014]3401000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242,044,686.00 元(扣除部分证券 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25,763,714.00 元)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 3138 号文《关 于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3,60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549.663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1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22,935,983.85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2,935,983.85 元后,净募集 资金共计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 华验字[2016]34010007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的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三)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1941 号文《关 于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获 准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97 万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 募集资金人民币 5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 - 1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民币 880.00 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8,820.00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瑞华验字[2017]34020003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四)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 967 号《关于 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109,790,00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公司实际已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9,790,00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8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1,998,208.58 元,扣除证券承销 费和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3,799,982.09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 人民币 928,198,226.49 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 华验字[2019]34020002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的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设立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账号:130201532920141600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账号:76650188000110888 和 521401880000339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账号:340104016000004687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账号: 34131300001815017047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4990301001001381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7326410182600091660)7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 - 2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与以上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安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 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业已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了账户注销。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设立杭州银行 合肥分行营业部(账号:3401040160000177114)、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庐阳支行(账号: 20000028705910300000616)、徽商银行蒙城路支行(账号:1021201021000530283)、招商银 行高新区支行(账号:551902197010704)、工商银行包河支行(账号:130201531920160325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7326410182600091660)6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与以上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安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 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业已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了账户注销。 (三)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设立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支行(账号:499070100100200591)、杭州银行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 部(账号:340104016000041793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账号: 58010078801300000297 )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分 行 营 业 部 ( 账 号 : 8112301012100392566)4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 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与以上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徽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业已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了账户注销。 - 3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设立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户账号:341336000018880011218)、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540009301004910)、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 号:811230101290052615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账号:5207755902910000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账号:34050146860800003216) 5 个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与以上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安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业已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了账户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经2015年2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2月27日201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项目“宁 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项目”和“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项 目”,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为“砚山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一期TOT+二期BOT)”、“彬 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TOT+BOT)”和“兰考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二 期扩建项目”。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 告编号:2015-005)。具体变更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截至2015年2月9日剩余未 计划使用募集 原投资项目 新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资金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 砚山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3,100.00 2,898.00 期)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TOT+二期BOT模式) 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 彬县污 水处 理厂特 许经 营项目 1,497.05 1,021.00 期)特许经营项目 (TOT+BOT) - 4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兰考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678.05 提标改造、二期扩建项目 合 计 4,597.05 合 计 4,597.0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4,597.05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的 19.99%。上述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三个投资项目:“砚山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一 期TOT+二期BOT)”、“彬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TOT+BOT)”、“兰考县城市生活污水 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上述项目将分别由公司 负责组织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 5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636.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97.0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526.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5%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更项目 投资总额 额(1) 额 金额(2) 度(%)(3)=(2)/(1)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沙市湘湖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暨 否 6,000.00 6,000.00 6,010.17 100.00 2017-1-1 2,786.50 不适用 否 中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 2、淮北市经济开发区新区污水处理厂 否 2,900.00 2,900.00 2,902.01 100.00 2015-7-1 -200.96 不适用 否 BOT 项目 3、繁昌县城市(南区)污水处理二期 否 2,400.00 2,400.00 2,013.72 100.00 2015-4-1 579.15 不适用 否 项目 4、兰考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提 是 4,678.05 4,678.05 4,679.22 100.00 2015-2-1 862.40 不适用 否 标改造、二期扩建项目 5、涡阳县涡北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否 3,100.00 3,100.00 3,110.92 100.00 2015-8-1 275.18 不适用 否 6、砚山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一 是 2,898.00 2,898.00 2,907.08 100.00 2015-2-1 329.24 不适用 否 期 TOT+二期 BOT) 7 、彬 县污 水处理 厂特 许经营 项目 是 1,021.00 1,021.00 1,021.00 100.00 2015-3-9 194.75 不适用 否 (TOT+BOT) 8、怀远县污水设施 PPP 项目 否 4,700.00 4,700.00 4,700.00 100.00 2015-7-1 363.45 是 否 9、合肥市清溪净水厂 PPP 项目 否 16,000.00 16,000.00 16,010.01 100.00 2018-8-13 1,811.36 是 否 10、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PPP 否 19,100.00 19,100.00 19,100.00 100.00 2015-11-1 964.66 是 否 项目 11、偿还兴业银行贷款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2、偿还工商银行贷款 否 7,200.00 7,200.00 7,2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 1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 否 29,500.00 29,500.00 29,638.27 100.00 2019-1-1 492.14 是 否 14、陆良县三叉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 否 6,200.00 6,200.00 6,213.43 100.00 2018-10-1 -46.07 否 否 项目 15、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 否 18,520.00 18,520.00 18,576.16 100.00 建设期 不适用 否 程 PPP 项目 16、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 否 4,600.00 4,600.00 4,616.13 100.00 2018-6-2 373.46 是 否 扩建项目 17、合肥市小仓房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否 92,819.82 92,819.82 92,827.93 100.00 2019-4-3 2,469.92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4,636.87 224,636.87 224,526.04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24,636.87 224,636.87 224,526.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5,416.0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4]34010027 号 《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该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 工作已划转完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36,355.7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340100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号《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该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 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041.3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34020024 号)对该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 2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0,963.4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34020018 号)对该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公司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1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 3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止期末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年度实际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行性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大变化 砚 山 县 污 水 处 理 厂 宁海县宁东污水 特许经营项目(一期 处理厂(一期) 是 否 2,898.00 2,907.08 100.00 2015-2-1 329.24 TOT+二期 BOT 模式) 特许经营项目 彬县污水处理厂特 宁海县城南污水 许 经 营 项 目 处理厂(一期) 是 否 1,021.00 1,021.00 100.00 2015-3-9 194.75 (TOT+BOT) 特许经营项目 兰考县城市生活污 水处理厂一期提标 是 否 4,678.05 4,679.22 100.00 2015-2-1 862.4 改造、二期扩建项目 2012 年 1 月 6 日,公司与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合同》以及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协议》,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公司以 TOT 模式获取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所处的地质条件复杂,且厂区地形地貌发生改变, 施工难度大大增加,建设期延长;另外该项目的进出水管网建设才开始。公司认为该项目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正 常运营水量进入 TOT 阶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考虑不准备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来投资该项目。2015 年 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2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海县净源水处理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宁海县城南污水处 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协议》,宁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 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公司以 TOT 模式获取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进水管网建设事宜尚未 落实,进水日期无法确定。公司认为该项目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正常运营水量进入 TOT 阶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考虑不准备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来投资该项目。2015 年 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 - 4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变更后项目 截止期末实际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年度实际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行性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2) 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