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1-068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6),经事后核查发现,该通知在附件二的非
累积投票提案名称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1.00 √
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更正后: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原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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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
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
日上午0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0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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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1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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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9月15日17:00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9董事
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在规定的
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24976
联系传真:0551-65324976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9董事会办
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人:石小峰 艾娟
邮箱:gzhb@gzep.com.cn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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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一)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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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88
2、投票简称:国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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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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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9月16
日召开的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
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
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
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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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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