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1-079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2021-072号)。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
27日上午0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688号中新网安大厦1611第一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堤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6,193,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9.514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217,576,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1285%。
其中,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安徽国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公司44,649,51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国
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行使。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8,617,3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86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90%。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本次大会
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5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1%;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5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1%;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5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1%;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5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1%;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5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1%;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52,2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1%;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叶剑飞、侯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