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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节能国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2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现就我们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共召开10次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我们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
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年度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的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1年度应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次)       (次)                   会次数(次)
            次数(次)
俞汉青      10           10         0            0           2
郭勤贵      10           10         0            0           2
刘纪鹏      10          10           0           0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以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
2021年,我们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
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
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高管选聘等事项,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刘纪鹏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刘纪鹏、郭勤
贵、王利娟),实际参与出席委员3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
    2、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刘纪鹏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刘纪鹏、郭勤
贵、王利娟),实际参与出席委员3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郭勤贵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郭勤贵、
王堤、俞汉青),实际参与出席委员 3 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
    4、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郭勤贵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郭勤贵、王堤、
俞汉青),实际参与出席委员3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
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与中节能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表了
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与中
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总经理调整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确认 2020 年部分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5、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2021 年半
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以及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我们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资产处置、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
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就相关
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刘纪鹏




    郭勤贵




    俞汉青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