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 郭勤贵2023-03-23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一
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
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 2022 年度共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董
加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7 0 7 0 0 否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以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
作。2022年,本人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
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
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高管选聘等事
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2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黄胜忠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黄胜忠、
郭勤贵、王利娟),实际参与出席委员3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1)《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黄胜忠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黄胜忠、
郭勤贵、王利娟),实际参与出席委员3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关于2022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内审工作计划》;
3、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郭勤贵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 3 人(郭勤
贵、王堤、俞汉青),实际参与出席委员 3 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本勇为公司副
总经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郭勤贵召集,会议应出席委员3人(郭勤贵、
王堤、俞汉青),实际参与出席委员3人。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同意提名李弘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弘焱女
士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确
认 2021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2022 年半
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22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主要通过电话以及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对 2022 年度经营情况、资产处置、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
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会议形式与公司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初审意见情况,
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郭勤贵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