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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比森: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0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chinext.cninfo.com.cn;chinext.cs.com.cn;chinext.cnstock.com;chinext.stcn.com;chinext.ccstock.cn。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海涛                        董事                           在外出差                        邓江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0085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5.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艾比森                        股票代码                   30038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文磊                                        袁建川
电话                                 0755-28794126                                 0755-28794126
传真                                 0755-28792955                                 0755-28792955
电子信箱                             dm@szabsen.com                                dm@szabsen.com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
办公地址
                                     园一号 2 栋 5 楼                     园一号 2 栋 5 楼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1,079,466,179.21           729,774,528.23               47.92%        623,731,061.36
营业成本(元)                          717,003,889.05            468,947,309.56               52.90%        396,493,651.44
营业利润(元)                          178,260,850.39            128,671,606.76               38.54%        115,461,480.05
利润总额(元)                          182,363,989.73            133,560,148.49               36.54%        117,075,71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58,843,869.58            114,310,368.81               38.96%        101,180,740.08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152,088,895.36            110,107,675.18               38.13%         99,808,6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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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564,511.72            175,507,116.03                 6.87%            128,647,718.80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421                    2.7788                -15.72%                  2.0369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820                    1.8099                26.08%                      1.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2820                    1.8099                26.08%                      1.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7%                    38.99%                 -7.82%                  4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9.85%                    37.55%                 -7.70%                  46.81%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80,085,000.00             63,160,000.00                26.80%             63,160,000.00
资产总额(元)                           1,236,873,699.25           662,418,657.16                86.72%            470,213,187.18
负债总额(元)                            499,323,148.89            314,579,369.56                58.73%            206,390,33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737,550,550.36            347,839,287.60               112.04%            263,822,855.22
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9.2096                    5.5073                67.23%                   4.1771
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40.37%                    47.49%                 -7.12%                  43.89%


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160,000         80.33%              0       0             0      0      0     63,160,000       80.33%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249,194        0.32%              0       0             0      0      0         249,194       0.32%
3、其他内资持股          62,910,806         80.01%              0       0             0      0      0     62,910,806       80.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552,328      10.88%              0       0             0      0      0       8,552,328      10.88%
      境内自然人持股     54,358,478         69.13%              0       0             0      0      0     55,813,478       69.13%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70,000         19.67%              0       0             0      0      0     15,470,000       19.67%
1、人民币普通股          15,470,000         19.67%              0       0             0      0      0     15,470,000       19.6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78,630,000        100.00%              0       0             0      0      0     78,630,000 100.00%




                                                                                                                                     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6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7,04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丁彦辉             境内自然人            25.65%         20,167,066        20,167,066
任永红             境内自然人            19.24%         15,125,303        15,125,303
邓江波             境内自然人            19.24%         15,125,303        15,125,303
深圳市大艾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2%          5,601,962         5,601,962
有限公司
天津富海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2,950,366         2,950,366
(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
南方绩优成长股
                   其他                   1.16%           912,971           912,971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16%           912,971           912,971
一六组合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企业年
                   其他                   0.57%           452,039           254,000
金计划-中国工
商银行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44%           346,698           346,698
一八组合
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金蕴 55
                 其他                     0.38%           300,930                 0
期(季胜)集合资
金信托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并且为一致行动人。为强化对公司的控制关系、保证公司的持续高效运营,三位股东
                               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签订《共同控制协议》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该协
                               议确认:自公司设立至协议签订之日,三方一直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采取相
                               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同时,三位股东在
                               协议中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三方在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
明
                               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
                               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由股东或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
                               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或)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三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
                               意见,则三方同意按照丁彦辉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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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4年是公司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1)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终于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为实现公司成
为“国际化的公众公司”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并为公司今后借助资本市场迅速扩张提供了条件。
2)近年来困扰公司产能扩张的生产场地问题在2014年也得到了缓解,公司惠州工业园一期厂房在2014年6
月顺利建成,8月份公司开始将深圳显示屏生产线向惠州工业园搬迁,并在9月底基本完成搬迁,随着新厂
房的投入使用,有利的支持了公司的显示屏产能迅速扩大,为实现公司2014年经营目标和未来持续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为了上市后留住人才,同时吸引优秀的人才,公司上市后迅速的推出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效的调动起了公司中高层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激励大家为共同实现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努力,并为公司
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4)长期以来,公司在深圳没有自己的物业和经营场地,不断的租房和搬家,而目前公司的办公条件已经
不能适应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改善公司办公场所,满足日常办公
需求,提高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科技城天安云谷产
业园一期三层办公楼,公司终于在深圳有了自己的总部。
     这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完成,使公司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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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公司立足六大核心竞争力:产品实现、先进制造、资本资金、团队文化、管理基础、国际销售,
在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均实
现了快速发展,LED显示屏出口额继续保持行业第一的位置,公司率先在LED显示屏行业实现订单额突破
10亿元的行业大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9,466,179.21元,同比增长47.92%;实现净利润
158,924,970.86万元,同比增长39.0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924,970.86元,同比增长
39.03%。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LED显示屏国际销售的优势,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LED显示屏国际市场的开
拓,全年LED显示屏出口额8.5亿元,同比增长约53%。公司国际销售的优势是多年积累的,公司从产品设
计开始就瞄准国际客户的需求,尤其是中高端客户的需求,同时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制造方面公司始终坚
持行业高标准,2014年公司继续加大产品设计和研发的投入,对现有固装和租赁领域的产品进行了大量的
改进和升级,继续保持产品的竞争优势,为国际市场开拓奠定了产品基础。2014年,公司销往国际市场的
固装产品订单同比增长约40%,其中,户外固装明星产品A1688和A1088在2014年的国际订单额合计约1.75
亿,公司固装产品在海外中高端市场上继续深受客户青睐。公司租赁产品以显示效果好、轻薄、易安装、
易维护、无缝拼接为主要特点,主要销往国际市场,2014年销往国际市场的租赁产品订单同比增长约51%,
巩固了公司在国际中高端租赁市场的领先地位。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公司在2014年对国际销售的组织
架构进行了调整,建立三大区的独立核算体系,从组织架构上保证了各大区独立运作,使国际销售的各大
区能够针对本区域的特点制定销售策略、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和售后服务策略,同时有针对性的提供本地
化服务。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和实现本地化的运营和服务,2014年公司加强了艾比森美国公司和
艾比森德国公司的实体化运营,同时着手筹备设立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墨西哥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
艾比森巴西公司,优秀的国际销售骨干和工程服务人员被派往当地常驻,雇佣了具有行业背景的本地员工,
同时聘请了具有资深背景的本地专家作为公司的顾问,国际销售和服务的本地化运营有利的推动了国际业
务的发展。2014年,公司推出了国际ACE培训,在全球行业内招募艾比森认证工程师,培训了一批掌握艾
比森产品知识并经过公司认证的工程师,其中一些工程师已经开始在当地为艾比森提供服务。公司在2014
年相继承接了美国纽约时代广场项目、罗马机场项目等高端项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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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美国纽约时代广场项目)




                                   (上图:罗马机场项目)

2)小间距显示屏爆发式增长,成为业绩增长的新亮点。随着LED技术的进步和上游成本的下降,近年来
小间距显示屏迅速在市场上崛起,被广泛运用于监控指挥中心、广播电视台、高级视频会议、酒店、商场、
专卖店等场所,并加速代替LCD拼接墙和DLP投影,成为显示屏行业新的热点。公司小间距显示屏从2012
年开始投入市场,2013年订单额达到7600多万,2014年订单额近2.3亿元,小间距显示屏在公司业务中的占
比迅速上升。公司在2014年推出了A2、A1.9、A1.6、A1.2等多款新产品,并对原有A3、AI03等进行改进,
公司的小间距显示屏具有卓越的显示品质、无缝拼接、电源双备份、低灰高亮、超薄轻巧、易安装、易维
护等特点,深受海外中高端客户的欢迎。2014年公司在小间距产品方面先后承接2014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主会场项目、法兰克福展览中心项目等高端项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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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2014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主会场项目)




                                    (上图:法兰克福展览中心项目)
3)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同时在国内探索新的商业模式。长期以来,国内业务在公司的占比约20%到30%
之间,2014年公司继续秉持保持国内市场稳步增长的策略,显示屏国内销售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约38%。
2014年,公司调整了显示屏中国业务区的架构,新增了小间距事业部和渠道运营部。其中,渠道运营部专
门负责跟渠道商的合作,并且重点推进显示屏酒店租赁商业模式。酒店租赁商业模式从2014年年中提出,
并在2014年下半年逐渐形成规划方案和执行方案,并迅速在市场上推开。公司先后为上海和平饭店、上海
瑞金宾馆、北京瑞海姆田园度假村、中国妇女活动中心好苑建国酒店等多家高端酒店免费提供了高品质的
显示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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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上海和平饭店项目)




                               (上图:北京瑞海姆田园度假村项目)
4)调整照明业务,围绕优势产品和优势地区开展业务。公司在2014年对照明业务进行了业务梳理,调整
了产线,主要推广筒灯等公司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主要开拓欧洲中高端市场。2014年实现照明业务收入0.42
亿元。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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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LED 行业                                                           1,079,318,879.07                     362,394,726.35
分产品
一、LED 显示屏                                                     1,013,401,253.98                     356,275,186.37
P18 以上                                                             42,006,587.60                       11,462,892.42
P12-P18                                                             219,241,503.66                       73,377,612.32
P12 以下                                                            752,153,162.72                      271,434,681.63
二、LED 照明灯                                                       42,060,836.70                          2,196,233.88
三、其他                                                             23,856,788.39                          3,923,306.10
合计                                                               1,079,318,879.07                     362,394,726.35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7,949,724.69                          2,269,107.92
华南地区                                                             34,702,688.72                          3,786,980.11
华北地区                                                             34,741,960.18                          7,822,419.42
华中地区                                                             30,080,721.98                          6,432,510.13
西南地区                                                             34,133,355.34                          7,983,778.49
西北地区                                                             29,574,280.72                          5,806,423.57
东北地区                                                             10,710,831.77                          1,866,382.55
境外                                                                877,425,315.67                      326,427,124.16
合计                                                               1,079,318,879.07                     362,394,726.35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行业            1,079,318,879.07   716,924,152.72          33.58%            47.93%        52.89%            -2.15%
分产品
P12 以下             752,153,162.72    480,718,481.09          36.09%            78.48%        83.59%            -1.78%
P12-P18              219,241,503.66    145,863,891.34          33.47%             8.30%        13.94%            -3.29%
分地区
境外                 877,425,315.67    550,998,191.51          37.20%            50.81%        56.45%            -2.26%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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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鉴于财政部与2014年修订发布了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按照财政部新修订
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
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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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公司新增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香港艾比森,香港艾比森成立于2014年4月3日,注册地为香港
特别行政区,公司负责人为丁彦辉,注册资本15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
电子产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电子产品设计开发、电子设备租赁、投资控股。香港艾比森自成立之日起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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